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服务 > 依法行政双公示

丰教许决字(2018)第5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30日 17:38     作者:民办科          浏览量:

分享到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行  政  许  可  决  定  书

  (准予许可决定)

  丰教许决字( 2018)第5号

  北京紫金祥瑞商贸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18   年9 月  26日申请的许可事项,本机关于 2018年  9月  26 日受理。现已审查完毕。

  本行政机关认为:(审查意见)你申请北京市丰台区糖果双语幼儿园变更举办者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准予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第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一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你提出的申请许可的事项予以行政许可。

  (行政机关盖章)

  2018年10 月25日

上一篇:

下一篇:

打印本页 关闭

热点排行

文章标题 点击量
丰台区2018年义务... 19268
丰台校车 今起将挂牌... 11958
丰台区2017年义务... 7143
丰台区2018年义务... 6414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5672
重磅!丰台区2018... 3230
遴选公告 2488
招生范围 2486
北京教科院丰台实验小... 1992
人大附中丰台学校开学...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