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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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7日 16:16     作者: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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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17〕10号,以下简称《治理方案》)要求,结合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6〕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市教委等十一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实施意见》(京教勤〔2017〕1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按照市教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教勤〔2018〕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为加强丰台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保护全区广大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按照市区要求,区教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法制工作科、发展规划与政策研究科、人事科、统宣科、基础教育一科、基础教育二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育科、民办教育科、办公室、保卫科、督学科,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北京教育学院丰台分院、丰台区教育科学研究院等科室和部门组成的丰台区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领导统筹和指导本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工作调研,协助各中小学校稳妥处置欺凌事件。

  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工作机构,明确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2.教委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基本原则,坚持“以生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结合本部门、本学校工作实际,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把工作中心下沉到基层、下沉到年级班级,扎实做好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各中小学校要在充分听取师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市、区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学校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细则,使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达到综合治理的目标。

  二、工作内容

  1.开展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专题培训。

  教委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欺凌(以下简称“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多部门制定的《治理方案》和《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和市教委印发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组织系统内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进行分层次宣传教育培训,培训要按照教育部和市区工作要求开展,达到应培尽培,应知尽知,应会尽会,提高相关人员学生欺凌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减少和遏制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

  2.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宣传教育。

  教委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德育教育,教育学生知德明礼、遵规守纪、团结友善;要加强法治教育,使学生养成知法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要结合不同学龄段学生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等;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要采取召开家长会、联合有关部门开办家长学校等方式,对家长进行良好家风、法律法规、家庭教育方法的宣传培训,强化落实家长监护责任,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3.完善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工作体系建设。

  教委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领导机构、处置队伍和处置预案,完善应急工作体系,加强相关人员培训,提升预防学生欺凌能力和妥善处置欺凌事件的能力。要加强校园巡视和值班值守力量,妥善处置紧急突发事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4.落实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督导检查。

  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对各中小学校开展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宣传教育培训、治理责任落实、应急处置程序、长效机制建设、欺凌事件处理等,对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进行督促整改,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教委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学校为主、依法治理的要求,落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各中小学校校长是本单位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综合治理责任制,治理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导,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2.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长效机制。

  教委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市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加强与区属行业部门和属地的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工作研判、会商、预防和处置机制,妥善处置学生欺凌重大事件,加强舆情监控,正确引导社会舆情;要根据本部门、本学校实际和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内部培训、治理、考评、问责等工作制度,按照系统治理、综合施策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密切沟通联系,形成各司其职、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3.加强工作交流,不断总结经验。

  教委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在工作中不断总结治理经验,挖掘工作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加强工作交流指导,对好的典型和先进经验要在年终总结和考评中给予适当鼓励,形成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好局面,推进全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得到深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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