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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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丰台区教育委员会高温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1日 17:44     作者: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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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单位:

  根据丰台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印发丰台区高温天气预警分级和应急响应措施(试行)的通知》(丰应急委〔2017〕8号)精神,区教委制订了《丰台区教育委员会高温天气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5月16日

  

  丰台区教育委员会高温天气应急预案

  (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丰台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含民办)。

  二、高温天气的预警分级

  2016年3月发布的《北京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与防御指南》规定,根据高温的持续时间和极值,将高温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高温蓝色预警标准

  单日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或连续两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二)高温黄色预警标准

  单日最高气温将升至39℃以上,或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三)高温橙色预警标准

  单日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或连续两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7℃以上。

  (四)高温红色预警标准

  单日最高气温将升至41℃以上,或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7℃以上。

  三、高温天气预警的响应措施

  根据高温天气预警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主要有:

  (一)高温蓝色预警响应措施

  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含民办)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教室温度,增加室内通风。保证充足的学生饮水供应和饮用水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卫生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二)高温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含民办)采取与高温蓝色预警相同的应急响应措施。

  (三)高温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含民办)采取与高温黄色预警相同的应急响应措施。

  (四)高温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含民办)在橙色预警措施基础上,合理调整学生室外活动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课或者停课措施。在高温天气时,不得安排学生参加大型室外活动。

  四、预警发布与解除

  区教委成立高温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委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丰台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通过区教委办公网、短信平台、微信等方式向各单位发布和解除预警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应急工作,从切实保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身体健康的实际出发,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成立高温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保证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明确职责分工,保证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各环节要专人负责,做到有迹可循、件件留痕、事事留迹,保证高温天气应急工作体系平稳有序运转,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师生及家长了解高温天气应急预案内容,掌握一定的防护知识与技能;加强对舆情的引导,及时做好网络舆情的应对工作。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接收和报送信息,在每次预警发布与解除半小时内按规定上报落实情况。

  

  附件:丰台区教育委员会高温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分工

  

    附件

  

  丰台区教育委员会高温天气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分工

  

  一、区教委高温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洋    区教委主任

  刘建宾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副组长:张红旗    区教育工会主席 (负责常务工作)

  郭俊山    区教委副主任

  杨联文    区教委副主任

  陈景泉    区教委副调研员

  成  员:霍良庆    机关党委副书记

  武卫华    办公室副主任

  屈凤文    办公室副主任

  翟洪臣    基教一科科长

  唐汝育    基教二科科长

  吉战胜    职成科科长

  陈  霞    学前教育科科长

  周泓宇    体美外科科长

  赵文军    民办教育科科长

  袁富文    统宣科科长

  崔德跃    督学科科长

  孟海军    保卫科科长

  李晓东    区教育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崔文建    区体卫中心主任

  支  梅    丰台分院书记、常务副院长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含民办)行政主要领导。

  二、区教委高温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张红旗(兼)

  副主任:霍良庆  武卫华  屈凤文

  成  员:翟洪臣  唐汝育  吉战胜  陈  霞  周泓宇

  赵文军  袁富文  崔德跃  孟海军  李晓东

  崔文建  支  梅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含民办)行政主要领导及区教委相关科室和部门工作人员。

  三、区教委各科室、部门工作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

  负责接收丰台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预警发布、解除指令;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发布、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信息上报及有关协调工作。

  (二)统宣科

  负责与区委宣传部、市教委宣教处等宣传部门联系,通过公众媒体和教育政务微博发布预警信息,分析有关舆情,并做好宣传应对工作。

  (三)民办教育科

  负责指导我区民办幼儿园、学校、民办教育机构制定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区民办幼儿园、学校、培训机构停课应对安排;负责民办幼儿园、学校、民办教育机构预警响应反馈;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举报事项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预警指令下达后,负责监督检查全区民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四)体美外科

  负责指导校外教育机构制定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区校外教育机构停课应对安排;负责校外教育机构预警响应反馈;预警指令下达后,负责监督检查校外教育机构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五)体卫中心

  指导基层各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卫生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协调专业部门对基层食品卫生安全(包括饮用水安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防止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

  (六)基教一科、基教二科

  负责指导我区中小学校制定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区中小学停课应对安排;负责中小学校预警响应反馈;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举报事项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预警指令下达后,基教一科负责督促检查小学、初中校、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基教二科负责督促检查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七)学前教育科

  负责指导我区公办及部门办园制定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区公办及部门办园停园应对安排;负责公办及部门办园预警响应反馈;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举报事项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预警指令下达后,负责督查督促、检查幼儿园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八)职成科

  负责指导职成教集团校制定预警响应预案;负责职成教集团校停课应对安排;负责职成教集团校预警响应反馈;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举报事项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预警指令下达后,负责督促检查职教中心校、社区学院的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九)北京教育学院丰台分院(信息中心)

  负责在区教委门户网站同步发布预警信息;负责我区教育网络的巡查与维护,保障网络环境稳定、畅通;负责指导北京数字学校、区视频资源在线、骨干教师课例在线等网络直播授课平台的使用;负责指导教师在线交流平台在线组织工作;负责教师教学中出现问题的指导工作;负责教师进修、业务活动的指导;负责涉及学生的教学展示和观摩活动的调整;负责单元检测、区级同步检测、微课和相应的习题、资料的发布与共享。保证中小学生“停课不停学”。

  (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防暑降温设备、物资储备工作,对基层单位广大师生饮水设备进行保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四、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职责

  预警指令发布后,负责对教育系统各单位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五、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含民办)职责

  (一)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含民办)应在相关科室和部门指导下,制定高温天气应急预案,并在接到预警指令后启动实施。

  (二)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含民办)应根据预警级别停止户外活动,组织学生在室内上好体育课,并通过布置家庭体育作业指导学生开展体育锻炼。保证在校师生食品和饮水等安全,提前对防暑降温相关设施、设备、物资进行储备。

  (三)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含民办)应在停课期间,及时通过校园网、班级博客、校讯通、手机短信平台等形式,为家长提供学生在线学习指导,并提示家长控制学生上网时间,做好学生看护工作,保证学生在家安全。

  (四)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含民办)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确保领导干部、教师24小时通讯畅通,注意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并及时上报区教委。

  (五)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含民办)应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高温天气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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