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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变更学校地址的审批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9日 15:45     作者:民办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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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办学校变更学校地址的审批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实施主体: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区级

  子项办理时限及说明: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行政许可法第42条,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咨询途径: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63853952

  申报途径:窗口申报

  申报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望园东里26号110室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中心: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8:30-11:40;13:30-17:30。

  办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望园东里26号110

  所在窗口:

  监督途径:监督电话:63813946

  投诉电话:63813946

  是否公示:

  办理科室:丰台区教委民办教育科

  办件类型:承诺件

  办理方式:自办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是否收费:不收费

  申请材料:

  1、 学校举办者申请;

  2、 学校董事会决议;

  3、 租赁协议;

  4、 出租方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出租方单位公章;

  5、 房屋建设后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6、 房屋装修后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7、 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8、 新的章程;

  9、 其它所需材料。

  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办学基本条件,符合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适应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

  办理流程:申请→ 补正→ 受理→ 审查 (初审,复审) → 决定→ 制作行政文书→ 告知/送达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电话查询;63853952

  批准形式:结果名称:同意变更批准书

  结果文书类型:批文

  是否有副本: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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